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

寵物安樂園 全都違法使用

看這張照片是我養第一隻狗小花住在三峽的安樂園!

不過也好在小花在那住了三年後~我在兩年前帶牠去公墓灑葬了!

讓牠回歸塵土

不然我現在可就要擔心小花住那麼久的地方竟然是違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31/78/26l1o.html





〔記者蔡偉祺、林嘉琪、鍾麗華/綜合報導〕桃園縣黃小姐去年向一家位在台北縣淡水的寵物安樂園購入三個塔位,原本業者告知她可以 永久使用,後來卻被告知,業者所有的寵物納骨塔竟然是違章建築,且被拆除隊列管。


事實上,目前全台超過二十家加入寵物往生協會的寵物安樂 園,全都是違法使用。台北縣政府主任消保官楊舜惠說,業者存放寵物骨灰的設施,不是沒有申請合法使用執照的大違建,就是以農舍或其他名義申請,卻違規做為 寵物納骨塔使用。


靈骨塔被拆除 消費者求償無門


楊舜惠還說,塔位收費少則數萬元、多則數十萬元,但消費者購買後僅有債權(使 用權),並非擁有物權,如果靈骨塔因違建被拆除,或是轉手、甚至倒閉,消費者後續都會面臨求償無門的情形。


寵物往生協會理事長郭進億說,連 加入寵物往生協會的業者都不合法,遑論未加入的業者。他說,業者不僅面臨存放寵物骨灰的納骨塔「無法」申請合格使用,連焚化寵物屍體的焚化爐也都沒有執 照,都是因為國內並沒有相關的法律或規定。他們曾多次向主管的農委會陳情,甚至也抗議過,但至今政府的相 關單位仍是將責任推過來推過去。


台北縣經濟發展局表示,商業登記項目並沒有寵物殯葬業,所以業者多以廢棄物處理業和其他服務業申請登記,從 事寵物火化和納骨。台北縣政府動物疾病防治所長蔡宗益表示,二○○八年曾有意要和動物用品一起來立法管理,但後續還是沒下文。


農委會畜牧處 科長林宗毅坦承,寵物安樂園目前並沒有專法管理,建物由建築管理法規、焚化則依廢棄物處理的法規;農委會曾邀集各縣市政府開會討論是否有必要訂專法,但當 時決議認為各地方差異性很大,由各縣市訂自治條例管理即可。


業者走險棋,消費者買風險,原因都是沒有相關法律保障。楊舜惠說,已請消保會邀 集主管的農委會、內政部等單位召開會議,盡早擬定相關辦法, 保障消費者權益。


至於桃園黃小姐的個案,她得知是違建後要求解約退費,業者僅承諾若日後收到必須拆除公文,才願意退費,台北縣消保官兩度為 雙方調解都沒有成功。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王德明表示,如調解失敗,民眾可提訴訟,業者必須付「瑕疵擔保」責任。










5 則留言:

  1. 原來都是違建啊!!
    真是誇張.......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6:12 PM)


    有聽小花生乾姐姐說~她把她的嘟嘟放在淡水的萬里福田那是合法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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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說實在的,政府應該趕快立法, 台灣是文明的社會, 怎麼都沒有對寵物有相關的法規來保障他們呢?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6:13 PM)


    有聽小花生乾姐姐說~她把她的嘟嘟放在淡水的萬里福田那是合法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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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怎麼這樣!!!
    不知小寶長眠的那家安樂園合不合法?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6:13 PM)


    有聽小花生乾姐姐說~她把她的嘟嘟放在淡水的萬里福田那是合法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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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常常在想狗狗往生後的事情總有一天要面對這樣的事~
    聖嚴法師主張環保~死後火化自然樹葬~不立碑回歸自然~我想應該會像小花生姊姊一樣這樣處理~回歸塵土不會入塔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6:13 PM)


    第一隻狗小花我們讓牠住塔位三年~那也是人生中一種學習與牽掛~花弟因身後事處理的很好~就直接骨灰燒一燒在帶去木柵福德公墓樹葬了~狗狗的離開固然難過~但我現在只想牠們生前帶給我好多好多幸福~給了我全部的愛.家裡新的成員也是生命的延續與愛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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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還好娜娜姐姐只委託火葬帶回樹葬...也是三峽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6:13 PM)


    樹葬也不錯~小花和花弟我都讓牠們樹葬了~回歸自然塵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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