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一刻:終於過了!動物保護法修法禁售捕獸夾 立法院今天順利通過審查... ...
終於過了!動物保護法成功修法禁售捕獸夾終於在今天完成審查!
全台灣萬民網友關注的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二項有關禁獸捕獸夾的修法案,
今天下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順利審查通過,這將成為台灣動保史上重要一頁,
也代表捕獸夾這項恐怖的殺戮工具要永遠在台灣消失。 第一時間接獲消息的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表示,
希望農委會與各縣市的動保執法單位能從現在開始宣導,訂定期限讓捕獸夾從五金行全面下架,
並輔導製造及輸出入的廠商停止製造及販售,讓動保法正式公告實施當下,全台灣能真正「零捕獸夾」。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最後通過國⋯⋯民黨立委丁守中的修法提案,明文規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的許可,
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捕獸鋏。原住民要使用捕獸鋏從事打獵,
就必須經過主管機關的許可。由於本會期即將在14日結束,能否趕在會期結束前完成二三讀?
丁守中說朝野對修法有共識,不須經過朝野協商,不過是否順利三讀「還要再努力看看」。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解釋,現行法令規定,民眾使用捕獸夾捕捉貓狗是違法行為,但法條並未從
源頭管制捕獸夾的製造與買賣,民眾輕而易舉就能從五金行購買到一個售價才五六十元的捕獸夾;
有鑑於此,動保團體與立委推動修法,要修改現行動保法中第十四條之二項為「非經主管機關許可,
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夾」、「違者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款」。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指出,捕獸夾斷狗掌貓掌的事件層出不窮,十多年來救援受困捕獸夾貓狗的
案例有好幾百件,近幾年來有增無減,甚至連市區都常出現捕獸夾,一個獸夾不但僅五六十元,
五金行輕易能購得,甚至上面還印有「中華民國優良企業商品」斗大廣告標語,極為諷刺。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多年來於是強力呼籲政府應立法從源頭管制捕獸夾的製造與販賣。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資深志工說,捕獸夾最常出現在鄉間果園與花圃中,除少數是山產店放置外,
許多是民眾為了保護作物被動物採踏所擺設,往往造成貓狗極度痛苦,大多要截肢才能保住小命,
有的甚至被捕獸夾夾到肚破腸流,非常殘忍;志工拿出部分救援任務中取回的一大袋捕獸夾表示,
有的獸夾上不但印有大大的「台灣製」標章,甚至還印有「中華民國優良企業商品」、「顧客滿意度金質獎」等字樣,非常諷刺,把台灣的臉都丟光了。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也將部分救援任務中取下的捕獸夾編號建檔,
已累積了好幾大袋,動物救援小組志工感嘆,每個捕獸夾都紀錄著一個生命受困當下所受的痛楚,
是血淋淋的鐵證,志工們也常帶著這些真實的捕獸夾到學校演講,
希望透過真實案例呼籲民眾不要再殘害生命。
多少的動物腳被這怪物夾斷早該立法
回覆刪除文明國家很多斷腳狗老外覺得不可思議ㄋ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1 PM)
我覺得要從店裡搜查~也要禁賣補獸夾
法律是訂給守法的人民規範~
回覆刪除對於那些不守法的大壞蛋~有用嗎
不過有總比沒有好啦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3 PM)
我覺得要從店裡搜查~也要禁賣補獸夾
怎麼沒有地方按"讚"
回覆刪除我每次看到被補獸夾夾到的新聞都會轉台,覺得好痛喔!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3 PM)
我覺得要從店裡搜查~也要禁賣補獸夾
讚啦!
回覆刪除接下來就是對棄養者和虐動物者的約束管理法令了,
期待~期待~期待一個充滿了愛和關懷的社會!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3 PM)
我覺得要從店裡搜查~也要禁賣補獸夾
ya~讚啦..這樣修法就對了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3 PM)
我覺得要從店裡搜查~也要禁賣補獸夾~不然很多人都偷偷賣
使用補獸夾真的是太殘忍了~本來就應該禁售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3 PM)
我覺得要從店裡搜查~~不然很多人都偷偷賣
真是好消息~令人振奮啊~~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3 PM)
哈哈哈~~這圖超逗趣的啦
歷史一刻:終於過了!動物保護法修法禁售捕獸夾 立法院今天順利通過審查... ...
回覆刪除...《詳全文》
太好了~總算有人發揮愛心了~真是感動的文章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3 PM)
我覺得要從店裡搜查~不然很多人都偷偷賣
真是太好了!!!
回覆刪除台灣的保護動物意識向來比不上其他先進國家
還好這次總算有做了點對的事.... 太棒了!!!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2 PM)
是阿~但我覺得要從店裡搜查~不然很多人都偷偷賣
就是要這樣..我們這裡ㄉ五金行隨處不是一整籃ㄉ捕獸夾
回覆刪除要不就是一整串吊在那邊賣..有ㄉ還買四送一哩~~
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2 PM)
那可以檢舉嗎?
我當然是拍照檢舉ㄚ..可是好像沒用ㄟ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2 PM)
沒用唷~那就只好po照片上網囉不過這樣我們會有刑責嗎
我也不曉得ㄟ..我研究一下..
回覆刪除至少有法可管...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1/01/2011 02:38:22 PM)
是阿
真是一個太棒的消息了
回覆刪除稍後會po上自製精油防蟲噴劑
若需要再跟我說喔
[ 法律是訂給守法的人民規範~
回覆刪除對於那些不守法的大壞蛋~有用嗎 ] ~ 2樓 Nike麻
法律也保護 懂法律的 " 人 " ~ 但,不是 動物 ...
所以,無辜動物的生存生命權,還得靠 懂法的我們人類 捍衛 ...
別氣餒,別妥協 ! ~ 以 " 法 " 治 " 不法 " !!!
Never too late to start doing something !!!